原包印集团思明南路495号生产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公式
原包印集团思明南路495号生产用地地块(下文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95号,地块面积为13073.377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91339°、北纬24.442099°(CGCS2000投影坐标系)。
该地块早期为荒地,1972年转为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厦门第一印刷厂,1998年跟厦门包装厂合并为厦门包装印刷集团并生产至2002年,地块2003年由厦门城市投资建设公司收储,2006年地块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由厦门希尔福酒店向厦门城市投资建设公司租赁使用,使用期间用厂房改造成酒店,2021年拆除,作为交通运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使用至今,现拟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 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 号)等有关规定,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的地块,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因此,为规范地块项目开发,确认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该地块为污染地块,土壤超筛污染物为重金属铅、砷、苯、乙苯、间,对二甲苯、甲苯、石油烃(C₆-C₉),其中土壤超筛污染物中超管制值的污染物有重金属铅、苯、乙苯、甲苯;地下水超筛污染物为氟化物、重金属锰、挥发酚、苯酚、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地块的总污染面积为727㎡,污染深度范围为1.2-1.9m、3.0-3.5m、3.5-4.0m、4.0-5.0m、5.0-6.5m、7.5-9.5m,污染土方量为1120.7m³。根据调查报告,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出现超筛的原因主要为地块印铁车间日常生产活动不档造成跑冒滴漏及土壤受到涂料池外渗废液的污染,使涂料池周边土壤变成污染土壤,随后土壤中的污染物通过弥散作用及地下水迁移的方式污染其周边土壤及地块地下水。
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类型下的风险筛选值,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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