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ADA 发表于 2024-11-14 08:30:13

安徽省连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本帖最后由 DADADA 于 2024-12-17 17:4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概况
安徽省连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项目地块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关马村,地块原土地类别为农用地。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南京农业大学皖江基地;南至道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中心坐标为:经度118.618365、纬度31.541159;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6332.47m2。安徽省连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项目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表2.1得知科研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0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调查单位于2024年9月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属为关马村集体,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快筛点位,地块外布设4个参照点。根据快筛结果,土壤快筛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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