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神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长宁县人民医院扩建医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长宁县人民医院扩建医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长宁县人民医院
三、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三段65号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五、公示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13日(14个工作日)
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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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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