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铁场村云溪桃花源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经调查得出以下污染识别结论:Ø(1)2023年以前,地块主要为农田、种植大棚等,2023年地块内东部新建云溪桃花源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集茶文化展示、图书阅读、度假休闲、露营休闲等;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2024年地块内东部区域涉及外来填土回填。(2)根据对云溪桃花源项目使用活动进行分析,云溪桃花源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由环卫人员外运清理,不在地块内随意堆放或填埋。生活污水及粪便经污水管网排入化粪池,然后由市政统一外运处理;因此云溪桃花源项目运营期间,无相关潜在污染源对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3)地块内东部区域2024年涉及回填活动,填土区域面积约为6925m2,回填深度约为0.2m,填土方量约为1385m3,本次回填使用的填土来源于清溪镇老围村、青皇村麻竹山;客土区域历史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并经过对客土区域土壤检测表明该区域土壤质量符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现场踏勘过程中对填土区域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分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判断地块回填活动对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4)项目地块历史及现阶段存在简易房及平房的使用,简易房及平房主要用于农具存放、农忙休息,不涉及工业生产及相关三废产生,无潜在污染源及污染物;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5)由于项目区内有连片的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宜建则建、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严禁点状供地项目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项目未来计划对地块内12个子地块进行开发利用,总规划面积为6287.46m2;项目组重点对12个子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进行了污染识别分析,且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在各个子地块内进行了土壤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2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判断12个子地块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无潜在污染源,对本项目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6)项目地块周边历史及现阶段均为农田、山地等,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周边污染源,因此判断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及污染物;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调查地块内及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情况,项目组重点对未来规划为体育场馆用地(C41)、图书展览用地(C34)、文化艺术团体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C33)、休疗养用地(C53)的地块内12个子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分析,判断12个子地块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无潜在污染源,可作为体育场馆用地(C41)、图书展览用地(C34)、文化艺术团体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C33)、休疗养用地(C53)的使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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