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5550993 发表于 2020-12-21 11:35:23

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新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新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项目内容: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拟在东莞市茶山镇增埗村卢屋,总占地面积700m2,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3°02′30.07″,东经113°54′46.07″,该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占地面积为700m2,建筑面积为650m2。主要从事年加工生产海绵制品24万码/年、植绒36万码/年。(二)环保审批情况2019年9月委托南京硕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东环建【2020】19843号。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使用生产用水,故没有相关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2)废气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内就餐,故没有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项目粘合、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项目拟对粘合、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粘合、烘干工序集气罩有效收集(废气收集率为90%),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处理效率为90%)后的粘合、烘干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少量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未超过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3)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以上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胶水罐,项目拟将其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三、其他注意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从公示之日起截止到项目审批结束。3、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简本,公众可前往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索取阅读。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编制单位:东莞市茶山其美贴合制品加工店联系人:杨其武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增埗村卢屋电话:13620012602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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