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塘口北环境应急预案公示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六章,“信息公开”,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环境信息。”的要求。现将我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开如下!详情见附件。
单位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027445334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公众同样可以通过公众号、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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