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河阿合其农场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新疆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河阿合其农场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新疆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河阿合其农场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建设单位:精河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见附件)公示日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6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联系人:王云飞联系电话:15899380408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