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f710212226 发表于 2025-1-9 08:40:50

备案公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9-02-1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12月,受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发展中心的委托,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9-02-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工作,并编制了《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9-02-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9-02-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项目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9-02-1号项目业主: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发展中心地块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地块权属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发展中心,早期主要为鱼塘。调查地块于1993年下半年由均安建设开发公司进行回填,回填土来源于地块西南面约500米处山丘,回填土主要为山丘黄土,回填后闲置。到2011年,调查地块外西北侧相邻地块开始建设天汇公馆住宅区,调查地块作为天汇公馆住宅区施工临时办公室、售楼部、停车区及道路使用,期间地块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到2013年施工临时办公室和售楼部撤走,硬底化未破除,调查地块空置至今。现地块已围蔽,地块内部大部分区域有绿植覆盖。二、调查结论本地块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为非疑似污染地块,确定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垃圾堆放与倾倒、生活垃圾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和潜在污染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10月15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次调查认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城北区9-02-1号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三、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业主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土地发展中心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57-25513022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报告编制单位: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13号四楼联系人:马工电话:0757-22317834五、公共咨询途径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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