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荣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验收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原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东莞市长荣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长荣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2025年1月14日,建设单位、验收检测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东莞市长荣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东莞市长荣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根据验收工作组意见对本项目进行整改完善,已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20日。如由问题请向我司反应。联系人:于荣凤联系电话:1581386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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