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纳再生物资回收分拣项目(二期)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鑫纳再生物资回收分拣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朱子埠村
建设单位:枣庄市鑫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86630690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枣庄市鑫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CsjJr1Q68N008a70oTIjw?pwd=ct87 提取码: ct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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