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ADA 发表于 2025-1-19 21:26:18

香泉镇新建安置点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概况
香泉镇新建安置点项目地块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香泉镇新建村,地块原土地类别为农用地。地块四至范围:东侧空地、南侧空地、西侧空地、北侧民宅;中心坐标为:经度118.290637°、纬度31.812226°;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64m2。香泉镇新建安置点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0703农村宅基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调查单位于2024年9月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属为新建村集体,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2个土壤快筛点位,地块外布设2个参照点。根据快筛结果,土壤快筛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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