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现将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名称: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恒兆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对面岭街33号(东经113°47′28.780″;北纬22°55′4.160″)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麦瑞霞联系电话:1372570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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