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隆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决定等要求,现将东莞市隆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名称:东莞市隆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东莞市隆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地塘岭路37号1栋7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52′3.550″;东经113°48′51.460″)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刘伟章联系电话:13178853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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