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官渡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01月24日,中牟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根据《中牟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官渡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中牟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官渡污水处理厂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官渡工业园区东南部水溃沟与二十里铺村南北路交叉口东南角,该项目处理污水规模5万吨/日。(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16年10月委托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于2017年08月03日取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批复》(郑环审【2017】84号)。本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竣工,2023年09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410122MA3X8NFK8J002R),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进行设备调试。(三)投资情况该项目总投资31047.81万元,其中厂区工程总投资14953.91万元,管网工程总投资估算16093.90万元。(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中牟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官渡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公用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调试效果等。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1.废水治理设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治理设施处理效果良好,主要水污染物COD、氨氮去除率如下:COD:95.53%,氨氮:99%。2.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设置一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恶臭气体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排放速率、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厂界共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均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对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各噪声源采取隔声或隔音罩等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在51.8~53.7dB(A),夜间在42.4~44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污泥,格栅栅渣、沉砂以及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运至中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泥经“调理+板框压滤法”对污泥进行脱水,脱水至含水率60%以下后送入储泥斗中,定期运至中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暂时处于试运行阶段,无污泥产生。(二)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各类废水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废气有组织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厂界/车间无组织污染物均达标排放。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污泥,格栅栅渣、沉砂以及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运至中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泥经“调理+板框压滤法”对污泥进行脱水,脱水至含水率60%以下后送入储泥斗中,定期运至中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暂时处于试运行阶段,无污泥产生。5.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核算结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五、验收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中牟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官渡污水处理厂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项目环保设施满足环评批复的要求,验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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