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JY-2023 发表于 2025-2-24 15:00:23

第三师五十一团卡门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 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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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五十一团卡门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环保工程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第三师五十一团卡门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第三师五十一团卡门塑料制品加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图木舒克市卡门塑料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图木舒克市卡门塑料加工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五十一团3连工业区,地理位置坐标: N39°56'57″;E79°2'16″。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该项目用地面积为6699m2,建筑物面积1550m2,主要从事造粒及滴灌带生产,废旧滴灌带造粒生产线2条,年造粒约4500吨;滴灌带生产线6条,年生产滴管带4750t,水带生产线2条,年生产水带250t。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指定污水处理厂,不外排。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和喷淋工序,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造粒机及每条滴灌带生产线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并采取“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15m排气筒”处理工艺。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有粉碎机、清洗机、挤出机、切断机等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型的设备,并合理布局噪声源,对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及减振措施预期治理效果。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厂区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回造粒车间重新造粒;不可利用杂质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51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进行处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干化填埋;废筛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弃液压油、UV废弃灯管、废活性炭在厂区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5年2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2月19日-2025年5月2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图木舒克市卡门塑料加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图木休克镇3连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木合特尔·卡门(186998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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