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金塔毛纺织有限公司塑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额敏县金塔毛纺织有限公司塑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的要求,现在环保之家网站(https://www.ep-home.cn/)进行《额敏县金塔毛纺织有限公司塑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项目名称:额敏县金塔毛纺织有限公司塑业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塔城地区额敏县城南工业片区建设单位:额敏县金宇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李工邮箱:1074890302@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额敏县金宇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27日附件:《额敏县金塔毛纺织有限公司塑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额敏县金塔毛纺织有限公司塑业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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