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liangzs 发表于 2021-9-1 11:34:22

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新建(一期)及技改项目竣工日期...

本帖最后由 jialiangzs 于 2022-7-19 11:19 编辑

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新建(一期)及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新建(一期)及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新建(一期)及技改项目建设单位: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建设概况: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民众镇沙仔行政村(东经113°29′48.77″,北纬22°40′83″)。项目用地面积31287.20m2,建筑面积27264.40m2。项目总投资约10080万元,环保投资约1040万元。主要从事油墨、涂料、黏合剂、树脂等产品的生产。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于2019年2月25日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中环建书0011号》;于2020年9月7日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中(民)环建表0026号》。由于实际生产设备未达到预期规模,部分生产设备计划推迟建设,现新建项目一期及技改项目建设完成,总投资6080万元,环保投资740万元。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877.77m3/a(约2.93m3/d),其中反应生成水427m3/a,设备清洗废水150.77m3/a,水喷淋塔废水300 m3/a。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采用“调节+高级氧化+缺氧池+兼氧池+二沉池+高级氧化”工艺处理后,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送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040m3/a(约6.8m3/d),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送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甲一车间投料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甲一车间投料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2)甲一车间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甲一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密闭区域负压抽风及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废气治理系统,经“水喷淋+高效生物滴+活性炭吸附”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中油墨涂料行业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3)甲二车间投料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甲二车间投料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4)甲二车间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甲二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密闭区域负压抽风及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废气治理系统,经“水喷淋+高效生物滴+活性炭吸附”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5)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锅炉燃烧废气通过29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的排放限值;6)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通过喷淋塔处理后经6米烟囱达标排放。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抽风系统运行产生的噪声。我司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或作防振处理,减少噪声源噪声强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防止非正常工况下的高噪声污染现象出现;同时高噪声设备如备用发电机,设置在独立房间,做好消减震消声措施。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油脂等)及生活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原辅材料废包装材料、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导热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后委托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1、竣工日期:2021年9月28日;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9月29日—2022年9月28日;建设单位:广东康和新材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沙仔村东沙路13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432185890电子邮件:879364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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