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舞泉镇张家港路5号(原温阳服饰院内),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30日,主要从事农业用高强纤维棒。《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了舞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关于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舞环监表03号),2022年6月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建设项目建成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12月16日,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松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项目为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于2025年1月10日取得了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批复(舞环监表【2025】2号)。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纤维增强复合材料300吨。项目开工于2025年1月15日,于2025年3月1日开始调试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根据建设项目厂区自查情况,项目目前已投入试运行生产,产能能达到报告表批复75%以上要求。项目主体未发生变动,满足验收条件。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成立验收小组,主持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涉及全部内容,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企业于2025年3月26日委托河南中碳应用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验收监测,监测公司通过勘查现场与核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11日确定了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3月29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随后,舞阳县阳阳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并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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