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龙门县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龙门县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龙门县福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龙门县龙江镇岭咀三棵松深布冚輋地;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公示日期:2021年9月06日起满20个工作日(即至2021年10月09日止)。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刘俊丰 联系电话:1501861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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