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奥峰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奥峰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奥峰包装制品厂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公路镇南稔朗2号地块黎伟明厂房D座首层2号,项目占地面积为2277.9㎡,建筑面积为2277.9㎡,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牛皮纸的加工制造,年产牛皮纸1200吨。 2.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1年09月07日起5个工作日内。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奥峰包装制品厂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公路镇南稔朗2号地块黎伟明厂房D座首层2号
联系人:张传县 联系方式:1358799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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