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卓隆建材有限公司预制构件及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二期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江苏卓隆建材有限公司预制构件及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二期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预制构件及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地点: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张圩村原二窑厂建设单位:江苏卓隆建材有限公司公示内容: 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李小刚联系电话:13852303311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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