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里183-元284-元452- 元西等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竣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里183-元284-元452-元西等区块产能建设工程》于2023年8月由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完成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3年8月14日取得批复(庆环规划发46号)。工程于2023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施工期间由庆阳陇东绿色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工程于2024年9月基本建设完成,相应的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随即投入试运行。本工程调试期时间为6个月(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示期间,无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本次公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里183-元284-元452-元西等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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