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罗耀 发表于 2025-7-10 11:57:49

关于新疆油田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监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示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监理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2020年9月1日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监理公司)现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式如下:单位名称: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监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650200715597998M法定代表人:石道涵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36 号生产地址:新疆克拉玛依胜利路87号联系方式:18609900066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内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产品:科学基础实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规模: 1 吨/年-10 吨/年(不含 10 吨)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监理公司)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表
序号废物名称废物代码产生环节危险特性产生量(吨)贮存量(吨)利用处置量(吨)处置去向
2实验室废物900-041-49科研化学实验产生毒性、感染性2.502.5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废试剂空瓶900-041-49科研化学实验产生毒性、感染性1.201.2
4实验室废液900-047-49科研化学实验产生腐蚀性、易燃性、毒性、反应性2.802.8
5废试剂900-999-49科研化学实验产生腐蚀性、易燃性、毒性、反应性101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监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0203-2023-034-L备案单位: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全体员工的环保培训,明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严重性;2、在日常科研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3、在危险废物处置前,经酸碱中和手段,尽量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4、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及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5、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6、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与危险废物相容(不会相互反应);7、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日常管理及检查。 新疆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2025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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