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贝云 发表于 2021-9-7 20:26:50

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一港池1#通用泊位工程 报批前公示


现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前,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办法。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一港池1#通用泊位工程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兼顾8000吨重件驳船),码头结构总长178m,码头宽度30m,通过一座引桥与后方陆域相连,引桥宽度为12m,长度约为1134m,引桥设4处会车平台。疏浚工程包括港池、支航道及施工船舶作业及通航水域开挖。但因本项目与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的“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作业区临时航道疏浚项目”施工范围存在重叠,重叠部分由“临时航道”工程先进行开挖,后本项目在该基础上再进一步开挖,因此,本项目总疏浚量为34.59万m3。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程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三、项目环境报告书全文集公众参与说明网络连接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hBS6wUWoc8JHUKp1k4Fxw 提取码:o0c5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jORBGHu-4CkeLxnULgBQ 提取码:sie9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SU_uzw50PRyfgwqb5Q8Rg 提取码:47qy四、征求意见的公示范围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来访、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联系。也可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直接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2021年09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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