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娇 发表于 4 天前

报告公示:临安区LA010803-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临安区LA010803-06地块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灵凤路西侧,东至灵凤路、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规划章南路,总用地面积约32226m2。临安区LA010803-06地块历史上涉及杭州大安鞋业有限公司、轧钢厂和林地,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和农用地,根据《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单元详细规划》,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地块污染调查启动条件对照表,地块变更符合调查启动条件,属于甲类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该地块对于后续开发利用规划,是否属于污染地块。我单位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分析,收集与地块相关的污染源、迁移途径和受体等要素有关的重要资料,初步判断地块风险水平。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涉及工业用地,地块周边存在疑似污染源,不能完全排除污染的可能性,不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条件中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要求,需要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本次进场采样时间为2025年1月3日~2月12日,完成7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的土壤钻孔、地下水建井工作;采集并送检23个地块内土壤样品和3个土壤平行样品,未能采集到地下水样品。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58项,检出16项,分别为pH值、铜、镍、铅、砷、镉、汞、总铬、锰、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苯并荧蒽、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硫化物、氨氮。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中,总铬、锌、氟化物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中,总铬、锌、氟化物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和氨氮低于风险评估计算值;硫化物检出浓度无明显异常;其余检出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未能采集到地下水。综上所述,临安区LA010803-06地块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开发使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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