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已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生产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单位: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金陵东路151号6号厂房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金陵东路151号,项目主要内容为生产、加工塑料包装箱、木板包装箱和纸板包装箱(不含印刷),并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于2012年5月自行填报《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并于2012年5月24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审批(档案编号:001554700)。并且成型塑料品、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木板包装箱、LDPE粒子均已通过验收,正式投产,现有项目验收手续见附件。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生产扩建项目于2025年3月委托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5月29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20250049)。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为2025年6月初,建成时间为2025年6月底,2025年7月2~3日委托苏州华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号:HR2507208)。企业于2024年8月21日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证登记,登记回执编号:91320594751405877P002X。本次扩建项目验收为第一阶段验收,验收产品产能为成型塑料品20吨/年、纸制品21吨/年、塑料包装制品612吨/年、木板包装箱410立方米/年、LDPE粒子不涉及,本次第一阶段验收后全厂产能为成型塑料品60吨/年、纸制品30吨/年、塑料包装制品1200吨/年、木板包装箱1120立方米/年、LDPE粒子200吨/年。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员工100人,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0小时。不设食堂、宿舍,用餐外送。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成型塑料品、塑料包装制品烫板废气、丝网印刷(丝印)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P2排气筒排放;喷码废气、塑料包装制品烫板废气、塑料边角料挤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P1排气筒排放;木箱加工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P3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声源为生产设备等,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木板边角料、废边角料外售;油墨废水、废清洗剂、空压机废水、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包装委托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理。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设计布局基本合理,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治理措施,能有效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类别。项目在落实全部环保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限于所报产品、生产工艺及规模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公示期: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15日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法科达拉(苏州)包装有限公司联系人:潘晓陆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金陵东路151号6号厂房联系电话:0512-62745950【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