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SW 发表于 2025-7-29 13:36:33

关于新疆高新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公司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进行公开,并接受监督。

一、企业名称:新疆高新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昌吉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三、公示内容:2024年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1.废活性炭(900-039-49):产生量0.07525吨,移出量0.07525吨,库存剩余量0吨;
2.化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900-047-49):产生量0.7931吨,移出量0.7931吨,库存剩余量0吨;
3.废机油(900-214-08):产生量0.0713吨,移出量0.0713吨,库存剩余量0吨。
上述危废已全部委托转移并规范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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