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141号),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被列入2025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该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企业名称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增运
企业所在地河北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经六路8号联系人申志强
联系方式17334101131
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名称数量(t/a)用途
聚合氯化铝(PAC)108污水处理
聚丙烯酰胺(PAM)2
碳源(乙酸钠)98
硫酸62
双氧水410
七水硫酸亚铁230
10%氢氧化钠60
除磷剂550
10%次氯酸钠300
电300万kWh能源
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名称申请年排放量(t/a)申请排放浓度
污水处理建构筑物、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间废气氨/4.9kg/h
硫化氢0.33kg/h
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项目主要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污染物种类申请年排放量(t/a)浓度限值(mg/L)
废水DW001总钒COD:109.5氨氮:5.475总氮(以N计):54.75总磷(以P计):1.0951.0mg/L
总氮(以N计)15mg/L
总镍1mg/L
氰化物0.5mg/L
可吸附有机卤素1mg/L
总砷0.3mg/L
石油类10mg/L
动植物油15mg/L
六价铬0.5mg/L
氟化物(以F-计)10mg/L
总锌0.5mg/L
pH值6-9
悬浮物30mg/L
总铬0.5mg/L
硝基苯类2mg/L
总磷(以P计)0.4mg/L
总铅0.5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10mg/L
总铜0.5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
硫化物1mg/L
总镉0.05mg/L
总有机碳30mg/L
总汞0.005mg/L
二氯甲烷0.3mg/L
急性毒性0.07mg/L
甲苯0.1mg/L
色度50
化学需氧量40mg/L
挥发酚0.5mg/L
氨氮(NH3-N)2mg/L
苯胺类1.0mg/L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废检测试剂、废润滑油、废灯管,分类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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