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利宝(厦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高利宝(厦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公示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5〕20号),我司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我公司于2025年9月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审核前(2024年度)产/排状况。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高利宝(厦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志福
企业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坂南路9号
二、原辅料使用情况
名称 年消耗量(T) 具体用途
镍角 24.8 电镀
硫酸铜 28.85 电镀
铬酐 61.675 电镀
盐酸 25.449 电镀
硫酸 43.868 电镀
三、废气排放情况
名称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T)
硫酸雾 4.59 0.862691
氯化氢 4.02 0.990358
铬酸雾 0.01 0.001026
氮氧化物 49.33 0.179238
二氧化硫 3 0.02405
颗粒物 0.446931
四、废水排放情况
名称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T)
COD 85.72 6.062781
总铜 0.052 0.003488
氨氮 2.48 0.190406
总氮 5.99 0.442795
总磷 0.14 0.01055
石油类 0.067 0.0081
悬浮物 0.84 1.097877
氟化物 14.10 0.014008
总铬 0.22 0.008817
六价铬 0.0059 0.00035
总镍 0.083 0.00032
五、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种类名称 类别编号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含镍污泥 336-054-17 71.4 厦门宜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含铜污泥 336-062-17 429.95
含铬污泥 336-069-17 365.215
六、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我公司己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公司应急设备和设施能够按照要求配备,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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