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8129520 发表于 2025-9-24 09:43:41

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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