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博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长春市博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长春市博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长乐公路14.5公里路东行300米处
建设单位:长春市博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11日(3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翟经理
联系电话:1854301434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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