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f710212226 发表于 2021-9-13 16:24:18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地块土壤...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1月,受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项目位置: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项目业主: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现状:本次调查地块(宗地编号:20200138)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11442.67m2。地块最早期属于荷塘镇良村村委会,主要是鱼塘为主,2005年由荷塘镇政府征收,同年3月至2007年底回填面积约5000m2,其中3300m2建设荷塘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其他回填区域回填完毕后闲置,至2016年建设荷塘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部分工程。剩余区域为鱼塘,保持至2020年10月。2020年地块由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收储。因扩建荷塘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2020年4月将一期工程和二期部分工程中砂滤池、消毒池区域拆除;鱼塘区域10月份回填。目前地块已建设三期工程。二、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和蒸汽暴露途径,日后不对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也不将其作为饮用水源使用,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和蒸汽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会影响本地块后续的开发需求,地下水不需要修复。因此,本次调查认为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地块可以作为城镇村建设用地中的污水处理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三、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业主单位: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盛街13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5992159480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报告编制单位: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13号四楼联系人:马工电话:0757-22317834五、公共咨询途径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北侧、大坦路西侧地块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