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ZH2021 发表于 2021-9-13 18:26:03

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莲园宾馆后面9.38亩国有建设用地...

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莲园宾馆后面9.38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湾大酒店后面山坡地。中心地理坐标为116º37′3.910″E,23º11′4.261″ N,占地面积6253.0平方米。项目地块西北面为山地,东北面为山地,东南面为山地,西南面为汕头市海门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根据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批准潮阳区海门镇海门湾大酒店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复函》(汕潮阳府办复函〔2018〕222号)文件,调查地块自2018年10月17日起,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目前拟进行流转出让,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广东卓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承担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识别该地块是否满足规划用途要求。项目组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04月08日至04月12日对项目地块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业主提供、查询历史档案等方式查阅历史资料,以及对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居民进行访谈,初步判断地块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通过现场踏勘,进一步明确了地块内实际一直为山坡地,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不存在《汕头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所列明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11个重点行业,地块内历史上没有地下储罐、储槽和物料输送管线等设施,也没有储存、填埋、处理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地块周边也不存在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莲花宾馆后面山坡地9.38亩土地经潮阳区政府批准同意作为政府储备土地,该地块在收储阶段,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为“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莲花宾馆后面山坡地(东山尾洋)9.38亩(CY2021-30) 地块”,后在土地出让阶段,出让方案及批复中为“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莲花宾馆后面9.38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本报告中附件均使用原项目名称,均为本次调查工作范畴。我公司依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获取的地块信息情况,编制完成了《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居委莲园宾馆后面9.38亩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组在本区域选定了5个现场快速监测点位,现场快检结果显示,所测试的5个点位,重金属参数有部分检出,但小于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和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的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VOCs总值未检出,未发现检测数据明显偏大及有其他潜在污染情况。结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快速检测结果来看,目标地块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受地块自身历史残留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可满足“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零售商业用地(B11)”规划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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