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舍龙瓷土矿年开采40万吨瓷土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江西恒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峡江县舍龙瓷土矿年开采40万吨瓷土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西恒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峡江县舍龙瓷土矿年开采40万吨瓷土项目
建设单位:吉安市恒越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峡江县城285°方位直距21千米处
竣工日期:2020年8月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1年09月14日-2021年10月4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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