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业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化纤纱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
2021年9月15日,南通业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南通业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青山绿水(南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及一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南通业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化纤纱线生产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工作依据企业提供的项目环评及批复资料、“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核查了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的相符性,并对生产现状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核查,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海安县雅周镇益民路1号。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调和机、梳毛机、针梳机、粗纱机、细纱机、倍捻机等设备120台(套),新上化纤纱线生产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生产化纤纱线100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喷漆工段作业时间2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南通雅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化纤纱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6月取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苏雅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化纤纱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行审【2018】233号)。公司委托青山绿水(南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9日-12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项目立项、建设、调试、验收监测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公司全厂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72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海行审【2018】233号号”批复对应“化纤纱线生产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安县雅周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且在标准限值之内。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飞绒粉尘,通过生产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吸收处理及喷雾降尘车间排风系统加强通风,分别于1#、2#生产车间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涂工段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VOCs),经车间通风后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企业通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有食堂餐厨废弃物、废油脂、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等,通过设置垃圾桶若干、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及设置20㎡的一般固废堆放场所回收出售或或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五)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实际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9月9日-12日):(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无组织废气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2. 噪声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要求。 3.废水 排放口排放的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最大值未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的限值)。 五、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政专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验收工作组认为南通业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意“南通业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化纤纱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建议 1、规范危废物暂存场所的建设,危废物做到及时转移,设置环保标志牌。2、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南通业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1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