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元华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元华加油站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元华加油站改建工程2、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三路188号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进行汽油和柴油的销售,年销量汽油10924.91t、柴油1379.55t。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2、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6栋1单元3、联系人:王先生4、电话:18349348627三、验收监测单位1、验收监测单位名称:成都仲信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88号四、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1)废水排放监测;(2)废气排放监测;(3)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5)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6)项目周边公众意见调查;(7)环境管理检查。五、自主验收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元华加油站改建工程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按“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运行基本正常。公司内部设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建议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留下联系方式(真实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示期限: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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