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家 发表于 2026-3-31 14:19:55

莱州蓝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第三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已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莱州蓝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莱州蓝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莱州蓝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地址:莱州市金城镇城后王家村东南1910米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5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姓名、联系方式,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 杨晓磊   1845352345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莱州蓝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第三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