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港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吉林省吉港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港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汽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纬五路6号建设单位:吉林省吉港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4月3日-2026年5月6日(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曲工联系方式:26764429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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