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福清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福清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福建省福清市;
建设单位:福建省融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d。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8月16日(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65910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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