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桑株镇第二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皮山县桑株镇第二中心小学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皮山县桑株镇第二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皮山县教育局建设地点: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镇第二中心小学院内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0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