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永祥废品收购站废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敦化市永祥废品收购站废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敦化市永祥废品收购站废铅酸蓄电池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敦化市永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804474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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