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齐国故城齐景公墓殉马坑陈列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以下简称“本单位”)对临淄齐国故城齐景公墓殉马坑陈列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指导本地块后续合理开发利用。
本单位成立调查小组于2020年12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进行了第一阶段污染识别,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用地及文物古迹用地利用,未用作其他建设用途,使用功能简单,地块内无生产活动,不存在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的潜在污染;地块周围1km范围内主要为居住区和农田,综合考虑调查地块的土地用途及周边地块利用情况,认为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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