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e 发表于 2021-11-4 23:17:48

临沂市兰山区旺嘉板材厂年加工10万立方米贴面胶合板项目...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三)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临沂市兰山区旺嘉板材厂年加工10万立方米贴面胶合板项目(一期)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中西蒋村,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现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14年3月10日,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为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20日。特此进行补充公示。建设单位:临沂市兰山区旺嘉板材厂联系人:王荣刚联系方式:1875398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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