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洪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项目竣工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临沂洪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临沂洪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项目建设单位:临沂洪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尤洪臣联系人:尤洪臣联系方式:18669972666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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