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ymf 发表于 2021-11-11 09:37:02

平顶山市京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砼外加剂项目环境影...

平顶山市京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砼外加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平顶山市京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砼外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市石龙区产业集聚区,利用工矿废弃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厂房、仓库、办公楼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等,建成后年产砼外加剂1万吨。(2)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砼外加剂项目建设单位:平顶山市京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北段建设性质:新建联系人:马总联系电话:13603901586(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 系 人:封工联系电话:18937653069电子邮箱:fecun@163.com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东段秀水名居1号楼1304室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全文网络链接如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3Wiovc1dGv8bhYK_phuKg(提取码: 0nm7)。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场地为中心,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及关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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