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008 发表于 2021-11-15 11:01:17

重庆市璧山区城北加油站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璧山区城北加油站原址地块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龙村, 占地
面积 1255 平方米。 调查地块 1992 年以前为璧城街道双龙村居民的居住生活区;
1992 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地块内修建城北加油站从事柴油和汽
油的零售业务, 2020 年城北加油站关停, 2021 年 5 月完成设施设备的拆除。 目
前调查地块内的设施设备及建(构) 筑物均已拆除完毕, 部分区域被临时搭建的
办公用房占用, 现场有少量建筑垃圾残留。 调查地块已规划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防护绿地、 居住用地等, 本次选择《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 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9)
的相关要求, 项目组在地块内共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位、 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采集并分析了15个土壤样品、 1个地下水样品。 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
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 36600-2018) 表1中所有项
目以及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 、 pH、 甲基叔丁基醚; 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
括《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4848-2017) 中的pH、 铜、 锌、 镉、 汞、 砷、 铅、
镍、 六价铬、 苯系物、 石油类。
检测结果表明, 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
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
选值, 该标准中未包含的甲基叔丁基醚含量未超过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评估技术导则》 (HJ25.3-2019) 推导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送检地下水样品中关
注污染物的含量也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4848-2017) 中Ⅳ类标准限
值。 因此, 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一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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