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新泰石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主要建设内容国电电力新泰石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位于山东省新泰市石莱镇西南部,风场规划面积约39 km2,本工程采用CWTG4和WTG7机型组合方案,安装单机容量为 2000kW的风电机组24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电机组1台,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49.5MW。工程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投入试运行。2.环保审批情况2017年9月建设单位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国电电力新泰石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17日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新环报告表92号)。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水防治措施落实本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风电场巡检人员产生生活污水。项目实际建设了一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二)废气防治措施落实工程运营期不在升压站内做饭,职工餐饮统一从附近村庄订购,不产生食堂油烟,消除了食堂油烟对环境的影响。(三)噪声防治措施落实该项目噪声主要类型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和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和变压器,通过选用低噪声风力发电机组,对风机连接处加有减振装置,对变压器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防治措施落实升压站内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风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箱式变压器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升压站蓄电池室使用的铅酸蓄电池需更换电池时,提前联系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暂存。事故时主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已与山东聚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回收处置协议。站内设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此外,目前项目尚未产生危险废物,建设单位承诺危废的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水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各因子监测数据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回用城市绿化标准规定的限值。(二)噪声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风机敏感目标处的噪声监测值昼间(49dB~59dB),夜间(45dB~49dB),能够满足批复要求的《声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四周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56dB~58dB),夜间(45dB~48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升压站内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风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箱式变压器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升压站蓄电池室使用的铅酸蓄电池需更换电池时,提前联系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暂存。事故时主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已与山东聚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回收处置协议。站内设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工业固废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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