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通盛物资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
本帖最后由 小白 于 2021-12-21 17:40 编辑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现将舞钢通盛物资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舞钢通盛物资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二)建设单位:舞钢通盛物资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舞钢市焦桐高速南口(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五)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3日(六)验收结论:本次验收主要检测无组织废气、地下水、噪声。其中地下水pH值、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电导率、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萘、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总石油烃、C6-9挥发性石油烃、C10-40挥发性石油烃、铅、二氯乙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美国饮用水健康建议值》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非甲烷总烃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和《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限值。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 系人:赵总联系电话:135988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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