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验收公示
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0月30日,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本企业内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会由建设单位、服务单位及2个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企业现场,检查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核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现阶段主要包含东、西两个生产厂区,其中西厂区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厂区所在位置坐标为北纬 22°38' 19.773"、东经 113°21' 4.310")、东厂区位于为中山市阜沙镇锦添街 4 号(厂区所在位置坐标为:东经:113°21'10.249",北纬:22°38'16.394")。占地面积27333.3平方米(其中西厂区用地面积10667.3平方米、东厂区用地面积1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21886.1平方米(其中西厂区建筑面积10666.6平方米、东厂区建筑面积1121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50万,环保投资30万。主要从事淋浴房配件和钢化玻璃生产,年产淋浴房配件150万件、钢化玻璃50万件。受生产规划影响,本次验收为西厂区一期项目,原申报的西厂区二期工程暂未投入生产使用。一期工程主要规划增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依托西厂区现有生产厂房增设1个手工喷房(包括3套手动喷漆柜)及2套喷砂处理装置,用于处理部分紧急订单,其他常规订单在二期工程建设到位前,仍采取委外涂装的模式进行处理。一期工程年涂装处理五金配件30万件、金属折弯件6万条、金属支撑架1万条,规划总涂装面积为28820m2。一期工程扩建过程中除依托西厂区现有生产厂房增设工件涂装生产线(喷房设置在原仓储车间内、喷砂处理装置设置在仓储车间南侧)外,项目其他生产环节等仍按照已批复内容执行。项目一期和二期扩建工程均不涉及东厂区,扩建前后东厂区建设情况不发生变化。(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1年4月,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委托潮州市拓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1 年 8月 19日通过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中(阜)环建表0016号。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三)投资情况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主要规划增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四)验收范围验收范围包括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及其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防治设施,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表1 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新增设备设施情况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能耗所在工序备注
1手动喷漆柜3套电能水帘喷漆每套喷漆柜配套设置1个喷漆水帘柜,水槽规格为:3m×2m×0.35m,注水深度0.2m;每个喷漆柜配套2把喷枪,一备一用
2电烤箱3个电能电烘干工件涂装后烘干处理,每个喷柜配套设置一个
3喷砂机2台电能喷砂工序封闭式作业设备,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净化装置
4空压机2台电能/生产辅助设备,气动供给设施
表2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原料名称形态包装规格一期工程备 注
1金刚砂固态25Kg/袋1t喷砂处理工序
2水性漆液态20Kg/桶7.5t工件水帘喷漆工序
二、工程变动情况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四、(一)废水本项目生产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项目不设置废水直接排放口。(二)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水帘喷漆、电烘干工艺废气以及喷砂工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1、项目水帘喷漆、电烘干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小型封闭式独立作业间,作业期间保持车间出入口常闭,工艺废气依托车间整体抽排的形式进行收集后配套“水喷淋塔(自带水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2、项目喷砂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三)噪声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设备运营噪声;对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可能拉大各个作业区域的间距,降低设备叠加影响,项目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四)固体废物1、项目运营过程中粉尘废气净化系统截留粉尘、废金刚砂,收集后委托给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水性漆废抹布、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漆渣、废饱和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五)辐射 本项目无辐射源。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于2021年1月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442000-2021-0311-L)。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1.废水治理设施水帘柜废水及喷淋塔废水委托给中山市宝绿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处理。环评批复未提出去除率要求。2.废气治理设施(1)水帘喷漆、电烘干工艺废气,进行收集后配套“水喷淋塔(自带水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2)项目喷砂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漆渣、废活性炭、废抹布、油漆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划定的专区暂存,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废金属粉尘、废金刚砂属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给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辐射防护设施本项目无辐射源。(二)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主要来自水帘柜及废气处理喷淋设施定期排放的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2.废气项目水帘柜喷漆及电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固体废物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5.辐射本项目无辐射源。6.污染物排放总量本次验收项目VOCs排放总量满足分期验收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无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综上,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意中山德立洁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加强废气收集系统建设和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2、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做好废水、固废临时储存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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