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annishi1227 发表于 2021-11-30 08:49:2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久一食品地块土壤污染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66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中屹环泽(山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其《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久一食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1.地块基本情况久一食品地块位于滨州市滨城区杜店街道办事处黄河八路以北、渤海二十四路以西,地块面积14033平方米(合21.05亩)。根据《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为胜利石油管理局土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管理运营,具体包括SDB255井场及进井路、SDB24-13井场及进井路、SDB24-3井进井路(5号站进井场)、SDB24-4井进井路。建设前所处地块及周边地块为农用地,地块内井场最早于1969年建设,用途为进井场道路和原油输送。2.调查结论第一阶段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利用变迁、地块生产活动、周边环境状况、水文地质状况等进行了系统调查,进行了污染因素识别;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过程。共设置6处土壤采样点和3处地下水采样点,地块范围外设置1个对照点。土壤检出指标9项,土壤pH在8.35~10.63之间;其他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出指标16项,其中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钠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所规定的筛选值。由于当地属于盐碱地、高氟地区,其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和其他无机盐类浓度可能偏高,在该地区属于正常情况。其他指标检出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三类用水筛选值。
根据两阶段调查结果,可判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不需要启动详细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用于相应规划用地性质的开发。我单位编制了本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现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现进行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o3nfebycP42Krd97tzJ7Q 提取码:tajk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久一食品地块土壤污染调查